南宁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网站

杏坛廉政•纪委办监察室

纪 委 职 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7    浏览次数: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学校党委各项决定的执行情况。

2.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3.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违犯党纪问题的检举举报,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按规定权限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

4.实施《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支持、维护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顺利开展。

5.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6.承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