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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简报2015年第3期(总第3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04    浏览次数:

纪检监察工作简报

2015年第3期(总第3期)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广 广西师范学院监察室 2015年9月

目 录

【高层声音】

1.彭清华同志今年来关于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讲话摘录

2.于春生: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论 坛

3.讲规矩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4.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就是对组织不忠诚

反腐动态

5.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严查中秋、国庆“节日病”

6.关于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违规办班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7.崇左市通报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彭清华同志今年来关于坚决查处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讲话摘录

编者按:经自治区党委批准,今年9月到明年6月底,自治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8月31日,自治区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一直高度重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多次强调,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为深刻领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和要求,广西纪检监察网从今年来公开发表的新闻和领导讲话中,摘编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有关讲话。

以更坚决态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摘自彭清华署名文章《“四个全面”: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发表于2015年1月22日《人民日报》)

过去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四个全面”为统领,积极引领、大力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反腐倡廉、正风肃纪决心之大、领域之广、力度之强前所未有。我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不懈整治“四风”,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弘扬了新风正气。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有长期作战准备,持续加压发力,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2015年1月25日,彭清华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影响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大案要案要重拳出击,对“苍蝇式”腐败也要坚决查办,哪些领域问题多,就重点整治哪些领域,群众最痛恨什么问题,就坚决查处什么问题。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切实防范那些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对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雅好”多、玩心重,明转暗、公变私等新的“四风”表现,要组织专项治理,推动作风全面好转。

——2015年1月25日,彭清华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切实防范那些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对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雅好”多、玩心重,明转暗、公变私等新的“四风”表现,组织专项治理,推动作风全面好转。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度,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突破新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保证。

——2015年3月19日,彭清华在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

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要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继续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2015年3月22-24日,彭清华在主持自治区党委中心组2015年第一季度专题学习时的讲话。

要切实维护和发展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广西建设是全区人民共同的事业,广西发展也是全区人民共享成果的过程。近年来,我们坚持以职工群众为本,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办成了一大批得民心、增民利的实事好事。

——2015年5月1日,彭清华在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我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要成果,但不良作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和变异性,治“四风”、转作风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有必要补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一课。当前我区领导干部队伍中不符合“三严三实”要求的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为官不正、为官不廉、为官不为、为官不实”等几个方面。“四不”问题不解决,干部队伍“三严三实”的作风就立不起来,就会损害党的形象,伤害群众感情,恶化政治生态,贻误广西改革发展大业。各地各单位务必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四不”方面的突出表现,深挖根源,分析危害,找准症结,切实整改。

——2015年5月5日,彭清华在全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上的讲话。

做到抓党建、促发展,县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双重责任”,切实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反腐败拍“苍蝇”,谁来拍?主要靠县委、县纪委来拍。县纪委书记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特别要加强民生和涉农资金监管,切实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015年6月8日,彭清华在对全区县(市、区)党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时的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就必须下一番苦工夫。”领导干部工作任务繁重,工学矛盾突出,更要发扬挤劲、钻劲、韧劲。要带着问题学,把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问题,不断以新的理念、新的方法、新的思路寻求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摘自彭清华署名文章《领导干部要做自觉学习的表率——写在广西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即将举办100期之际》(发表于2015年6月18日《广西日报》)

审计工作点多面广,要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全力服务好稳增长、惠民生工作。特别是要紧盯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县县通高速、市市通高铁、片片通民航”、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抓好审计监督,打造优质、安全、阳光、廉政工程;针对财政资金“沉睡”现象,加强对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摸底,坚决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推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重点加强对涉农、惠农、扶贫等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监管,严查截留挪用、跑冒滴漏、侵占骗取等问题,确保惠民政策实实在在地落到老百姓身上。

——2015年6月24日,彭清华到自治区审计厅调研时的讲话。

必须注重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重点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我区群团工作新局面;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在把好方向、统筹指导、用好干部上履职尽责,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各群团组织要全面贯彻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牢牢把握群团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重心下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推动群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7月13日,彭清华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历来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要加快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让公共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深化市、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摘自彭清华署名文章《谱写南疆繁荣稳定新篇章》(发表于2015年7月19日《人民日报》)

各级各有关部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狠抓落实,强化督查,不断巩固提升乡村建设水平。要尊重规律,崇尚自然,因地制宜地推行垃圾污水分类处理、乡村绿化和风貌改造,保持村庄传统格局肌理,充分体现丰富多彩的民族、乡土建筑特色。要尊重民意,讲究方法,努力获得老百姓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勤俭节约,时刻牢记广西后发展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到实处来,决不能搞那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铺张浪费、华而不实的“人工盆景”。要挖掘经验,完善机制,努力实现点的改造、线的提升、面的推动,引领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2015年7月30日,彭清华率队深入桂林检查“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进展情况时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级群团组织要聚焦广西发展目标,服务发展大局,筑牢全区5400多万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起共襄大业的强大合力。要传送广西温暖,推进真情帮扶,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群众新体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帮助困难和弱势群体解决“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安居难”“照顾难”等现实问题,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

——2015年8月27日,彭清华在全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任务来抓,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不作为、不负责甚至发生腐败问题的干部,要严查、严处、严惩,绝不姑息。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015年8月24日,彭清华在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要敢于担当、敢于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坚决同各种错误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对发现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制止。

——2015年8月26日,彭清华在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专题学习研讨暨2015年第三季度集中讨论交流会上讲话。

要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案件,当好广大消费者的“守护神。要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素质能力,树立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2015年8月31日,彭清华在自治区工商局调研时的讲话

《条例》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支撑。新修订的《条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着力发现各类问题,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使巡视监督“利剑”的威力更大,进一步唤醒了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激励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自省自律,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注入了新的动力。

——摘自彭清华署名文章《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 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营造良好政治环境》(发表于2015年8月31日《广西日报》)

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创造全区各族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增强群众观念,不断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破除“四风”问题,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2015年9月3日,彭清华在广西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摘自:广西纪检监察网)

于春生: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决定从今年9月到明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抓住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于春生指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题中应有之义,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广西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我区的扶贫攻坚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给了很多惠民惠农政策,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很多。但从调研和查处腐败案件及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仍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呼声很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清当前的形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工作重点,集中精力和力量,迅速掀起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高潮,形成声势,打出声威,不断释放中央反腐败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于春生强调,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专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一要紧盯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竖起耳朵听民声,瞪大眼睛找问题,尤其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村集体“三资”,涉农专项资金,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线索,要紧紧咬住不放,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二要全面排查线索,坚决查处典型问题。认真开展问题线索大清理、大起底、大排查,重点排查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以及在巡视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市、县、乡镇纪委要把审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进行查处。特别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行为,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大贪和其他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线索,要从严从快查处,争取年内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三要加大问责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力。对工作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出现严重顶风违纪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利用新闻网络、内部通报、专题通报等形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四要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督促各职能部门深入排查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环节,有针对性地修订和完善制度。要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不断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

于春生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入宣传,使专项工作声势和要求进村入户,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要组织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民政、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严格督查考核,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目标一并考核,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何开长主持会议,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蒋克昌宣读专项工作方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自治区党委巡视组领导同志及区直各单位纪检(纪委)组长(书记)、自治区各纪工委书记在南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纪委领导同志、各乡镇纪委书记分别在各市、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摘自:广西纪检监察网)

讲规矩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党员干部讲规矩,就是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

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就要出问题,就会栽跟头。一个班子没有规矩,各吹各的号,各弹各的调,就形不成合力;一支队伍没有规矩,就会一盘散沙,不击而溃,毫无战斗力;一项工作没有规矩,就会急事办不妥,难事理不清,大事办不成;一个社会没有规矩,就会失去秩序,陷人混乱。

能不能讲规矩,是领导干部党性观念的试金石。讲规矩体现一种品德和修养,更表现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

讲规矩是一种责任。只有讲规矩的人,才能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和位置,清楚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在位而不错位,遵纪守法、履职尽责。

讲规矩是一种素养。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处事原则,乃至举手投足、言谈举止之间,莫不显露出素养的优劣与高低。一个修养良好的领导干部,必定是明“方向” 的干部,必定是懂 “大小”的干部,必定是晓事理的干部,必定是知荣辱的干部,必定是讲规矩的干部。

讲规矩是一种本分。守本分最起码的就是要讲规矩。对领导干部来讲,有本事和守本分好比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缺一不可。有本事不本分会出事,无本事光本分会误事,有本事守本分才能成事。

讲规矩是一种福分。一个讲规矩的人,不做与法规相悖的事,就会拥有平安自由。如果不讲规矩,无所顾忌,迟早要出问题。从近年查处的一些案件看,无论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都因不讲规矩、无视组织、目无法纪、任意妄为,最终走上不归路。

讲规矩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不讲政治,就等于没有灵魂。讲政治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顾全大局,明辨是非,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讲规矩要做制度的“守门人”。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工作必须按程序,办事必须讲规矩,该沟通的沟通,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能随心所欲,乱了章法。强调按规矩办事,绝不是抑制活力。而是要我们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雷厉风行、立说立行,有一种干就干好、事争一流的工作标准,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一抓到底,决不允许敷衍应付;有一种孜孜以求、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各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事情想在前头,把工作做在前头。

讲规矩要做生活中的“正派人”。党员干部守规矩贵在自觉,难在自律。因此,每一位党员必须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常守慎独之境,常怀敬畏之心,常存修身之念。畏法度者最快活。敬畏法律、纪律、德律,敬畏头顶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常用“三律”照镜子,勤洗脸、勤扫尘,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不越雷池,不踩红线,才能走得正、行得端。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

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就是对组织不忠诚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纪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能否起到“不能腐”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是否得到真正执行。当前,一些干部缺乏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日常生活中天马行空、我行我素,视规矩如儿戏。有的自己生重病不报告,有的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不报告、个人随意外出不报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等。这些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严重破坏党的规矩。

党员干部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上存在的种种问题,一方面是认识不清、态度不端正,另一方面是规矩意识、党性观念不强。一些干部总认为个人事项是自己的私事,别人无权过问,填报起来就会不严肃,避重就轻,存在不报、漏报、错报等问题;一些干部因为另有隐情而心存侥幸,干脆不如实填报或者故意隐瞒不报。殊不知,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汇报,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对党是否忠诚、个人是否干净的试金石。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就要受到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请示报告制度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在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上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对党忠诚、襟怀坦白,要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制度中。其身正,事无不可对党言。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仅是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的表现。如果党员干部天天拘泥于自己那点“私事”,处处打着自己的小算盘,私心盖过公心,怎能做到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如何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因此,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绝不是无伤大雅的“小事、小节”,而是一个严肃的政治态度问题,事关党员干部的忠诚。

扛起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抓苗头。各级党委要负起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抓起来。党的规矩,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执行纪律和规矩要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讲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抓纪律,要提前打招呼,抓早抓小,不能不教而诛。在日常教育管理中,对相关问题要早提醒、早提要求,一旦发现不良苗头,要敢于板起面孔批评,及时采取措施 “治病救人”。

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发挥制度刚性作用。要把工作之外的活动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把工作时间之外的生活作风、生活方式、个人嗜好、家庭收入、宴请、休闲娱乐等情况纳人干部选拔和考核范围。全面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制度、请销假制度,把日常生活中的人情往来、公共关系、职务消费等事项纳入组织监督之下。近年来,各级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抽查,发现并处理了一些问题干部,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也提醒我们,要想制度 “由虚变实”,必须加大组织监督力度,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对不守规矩的行为,严惩不贷,真正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

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 严查中秋、国庆“节日病”

日前,自治区纪委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防“四风”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抓住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对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的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集中停放。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抓日常,盯节点,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擦亮眼睛,发现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肃查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严以律己,以上率下。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持续加大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地方和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摘自:广西纪检监察网)

关于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违规办班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桂党高工纪〔2015〕14号)

2015年5月至6月,自治区高校纪工委严肃查处了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违规办班问题。2015年7月,广西民族大学给予艺术学院党委书记黄佩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吴正明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艺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通报批评。

经查,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自2014年6月以来,违反规定,未经学校审核备案,擅自与中介公司签订办班合作协议,合作举办“考前培训班”。艺术学院分管办班负责人违规使用学院公章,发放违反规定的“高职直升班”入学录取通知,致使中介机构以此进行虚假招生宣传,欺骗258名学生入学就读。2014年7月至9月,广西民族大学连续召开了4次清理违规办班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对现有的招生办班情况进行检查和报备,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但是,艺术学院没有落实学校的会议要求,在明知学校不具备举办“高职直升班”主体资格的情况下,未向学生如实说明培训班的性质,没有纠正、终止和解决违规办班行为,没有将办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违规办班真实情况向学校及时报告,反而以“考前培训班”的虚假内容向学校备案,掩盖其违规举办“高职直升班”的真实情况,造成202名学生无法参加2015年的高考报名,直接导致27名学生两次到自治区教育厅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在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违规办班过程中,艺术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不亲自向学校报告违规办班的重大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终止违规办班行为;对重大问题不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不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不亲自督办落实。艺术学院党委分管负责人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违反招生和办班管理规定,办班不报送学校审批备案;违规使用学院公章,发放违反规定的入学录取通知,违规招生;没有及时向学校报告违规办班问题;弄虚作假,向学校备案虚假办班信息;没有落实学校会议要求,不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和终止违规办班行为。

高校招生和办班涉及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高校对规范招生和办班工作有明确规定。但是,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不顾上级和学校的三令五申、明令禁止,违规与中介机构合作招生、合作办班,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招生办班行为。

一、加强纪律教育,切实落实从严管理要求

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违规招生问题是一起典型的高校二级学院委托中介机构通过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考生入学的违规招生案件。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要以这一典型案件作为教材,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和招生管理规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坚持党纪政纪学习教育与“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各单位、各学校依法依纪办事的自觉性,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规范招生办班行为

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违规招生案件的发生,暴露了有的高校二级学院在招生办班管理上的问题和漏洞,个别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小集体利益思想严重,风险意识薄弱。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要通过以案明纪,对照检查各单位(部门)招生办班情况,摸清每一个单位(部门)与中介机构合作招生办班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定、虚假招生宣传、欺诈招生、买卖生源、办学秩序混乱、违规“体制外”招生、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当前高校、中职学校在招生和办班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高校、各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一律由学校组织实施,不准委托中介招生,严禁买卖生源。一旦发现中介机构借学校之名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的,各高校、各中职学校必须及时在媒体和网站发布声明,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的责任。各高校、各中职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规范招生办班行为。

三、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违规招生案件的发生,暴露了艺术学院党委及党委主要领导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及二级学院党委特别是党委的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完善再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加强纪律审查,落实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和违规办班的,一律严肃查处,一律严肃问责。

希望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从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违规招生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学生的权益,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崇左市通报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9月7日,崇左市召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动员会,会上对近期查处的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通报的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为:

1.扶绥县山圩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郭民忠因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失职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扶绥县山圩镇政府在审核危房改造补助指标过程中,工作疏忽大意,审核不严,导致山圩镇那派村两户村民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40000元。山圩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郭民忠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扶绥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天等县驮堪乡原纪委书记农生德因在驮堪乡发生的系列违纪问题中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以来,天等县驮堪乡先后发生3名乡镇干部、3名村委干部在协助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收取村民钱物的一系列违纪案件;乡政府存在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任驮堪乡纪委书记农生德(现任县安监局副局长)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天等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驮堪乡纪委作出深刻检查。

3.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陆永令等人因下属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黄积良(2014年3月被选派为凭祥市“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队员进驻夏石镇板任村)不正常在单位上班、不正常驻村开展工作,长期在广西凭祥富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违规兼职并领取报酬117690元,黄积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时任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陆永令(现任凭祥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凭祥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夏石镇组织委员李勃山作为具体负责“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宁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李耀军因扶贫资金违规发放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至2013年间,宁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违规发放扶贫资金790800元,违规支付扶贫道路项目资金189600元。时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李耀军(现任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宁明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天等县粮食局纪检组长罗华荣等人因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至2013年,天等县粮食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18400元。时任县粮食局局长覃鑫(现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时任县粮食储备库主任言经山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天等县纪委给予覃鑫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言经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纪检组长罗华荣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天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6.大新县下雷镇民政办主任许贺、硕龙镇民政办助理黄金凤因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违规发放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至2014年6月,大新县下雷镇、硕龙镇有8人违规领取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共计10224元。下雷镇民政办主任许贺、硕龙镇民政办助理黄金凤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大新县纪委分别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7.龙州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明忠等人因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违规发放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至2013年6月,龙州县有89人违规领取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共计126480元。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明忠(现任县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民政局低保股股长农宝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龙州县纪委对以上两人进行立案调查。

8.凭祥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子威等人因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资金违规发放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至2015年4月,凭祥市有24人违规领取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共计73110元。时任凭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子威(现任凭祥市统计局主任科员)、友谊镇民政助理黄锦芳、凭祥镇民政助理梁英秀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凭祥市纪委对以上三人进行立案调查。

通报要求,要敢于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的理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以上率下,做到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强化追责,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都要查处问责。同时,在中秋、国庆节即将到来之际,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时段,严明纪律要求,早打“预防针”,拉响“警报器”,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办,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清廉过节。

(摘自: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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