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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廉政•纪委办监察室

关于推进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和二级学院办学办班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23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桂师院党发〔2015〕41号),校内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和二级学院办学办班违规违纪自查工作正在进行,现就进入学校排查阶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制度汇编

请科研管理处将学校科研管理经费管理使用制度汇编成册,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下班前送交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撰写自查报告及建立管理台账

请涉及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单位撰写本单位执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决策程序、审批制度、管理制度等情况的自查报告,并建立管理台账。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自查报告送交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台账留在本单位待查。

所涉单位:监察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研管理处、研究生学院、财务处,各二级学院。

三、学校抽查

2015年10月28日—30日,学校将派出检查组,以谈话、查看台账等方式,抽查有关单位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和二级学院办学办班的情况。

四、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

按照自治区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请各单位于每月11日和26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专项工作情况报送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启满,联系电话:0771-3908523。

学校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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