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
1.主持纪委会和纪委工作会议,组织研究讨论纪委各项业务工作,亲自抓好事关全局工作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2.审定纪委上报和下发的重要文件,及时传达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并组织贯彻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状况的调查,针对带有普通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校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党委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教育。定期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做好受纪律处分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5.协助党委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协助开好校党政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6.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7.领导各总支、直属支部的纪检工作。定期听取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的工作汇报,对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8.做好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