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宁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宋晓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宋晓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宋晓东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纪法底线失守,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宋晓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宋晓东违纪违法所得财物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