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池州学院原党委书记何根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何根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巡视监督和组织审查,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公车私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默许、纵容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授意、指使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虚列会议费支出调减招待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何根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观念淡漠,受贪欲驱使,为亲情所累,公私不分、公权私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是发生在高校系统的一起典型案件,对所在单位政治生态造成严重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根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责令其辞去池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徽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