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网站
1.负责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问题的初核,按时完成初核报告。
2.负责调查、审理监察对象违犯政纪的案件,以及复查、复议的案件,按时完成调查、审理、复查、复议报告。
3.负责受理监察对象对处分不服的申诉。
4.负责把违纪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与违纪的监察对象本人见面、签字。
5.负责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状况的调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监察建议。
6.协助做好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主动提供宣传教育资料。
7.负责纪检监察网页的维护。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